單位:QA
3 如果發現實習機構一直沒有撥付薪水或領到的薪水比實習合約議定的少,應該要怎麼處理?
您好
同學們如果發現合作機構所給付的薪資和實習合約有異,或到了合作機構的發薪日卻遲遲沒有收到薪資,甚至要求同學通融積欠薪資,上述狀況均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7條規定,同學應立即向合作機構主管或業界輔導教師反映,請其協助確認,同時知會學校輔導教師瞭解狀況。
4 學生實習期間因適應不良、理念、家庭、健康等因素而離開實習場,應如何處理?
您好
建議老師應該深入了解學生離職之原因,給予積極之輔導並灌輸正確之職場觀念,必要時給予轉介至其他實習機構完成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