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1

問題:送給退休老師的禮物或是紀念獎牌等需要併所得稅嗎?
答案:公司以實物紀念品贈送退休人員,屬受領人之退職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併所得稅扣繳。

問題:員工健康檢查費用是否需併計員工薪資所得?
答案:公、教、軍、警、公私事業之職工,由服務單位支領或給付之健康檢查費,係屬職務上取得之補助費,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之薪資所得,依法應併計取得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問題:子女教育補助費是否要課徵綜合所得稅?
答案:公教人員子女的教育補助費要課稅,子女教育補助費是根據在學的子女人數發給,沒有特別的獎勵條件,是屬於薪資的一種,要合併薪資所得課稅。

問題:獎學金需要報稅嗎?
答案:學生因成績優異、品行優良等一定條件,適用本法第八款第二項規定:「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如以成績為條件者免稅。」

問題:車馬費或交通費是否需併稅?
答案:車馬費或交通費檢具"車票"或憑證,實報實銷不用併稅。

問題:鐘點費與演講費的分別及扣稅類別?
答案:鐘點費:(屬於薪資所得50)
1.業務講習會、訓練班及其他類似具有招生性質之活動。
2.不論有無收費,皆須照排定之課程上課,且有固定之上課地點。
3.講授課程名為專題演講(含同步翻譯者之酬勞),但係在上課場合為之,有上課之性質者。
演講費:(屬於執行業務所得9B)
聘請專家、學者於公眾集會場所之專題演講,無固定之場所、時間及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