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人事費跟業務費可以互相流用嗎?
答案:教育部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五章 第八點 第一項涉及一級用途別(人事費、業務費及設備及投資)互相流用、指定經費項目變更、補(捐)助比率變更、補(捐)助或委辦金額之變更,應報本部同意後辦理。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8371
問題:請問如何開立餘款繳回支票
答案:1.請先跟計畫主持人確認餘款不需再動支2.請跟會計室業務承辦人確認所有費用都以扣除3.請開立餘款繳回付款申請單
問題:教育部補助計畫本校人員可否支領工作費
答案:不可以。補助計畫之業務推動屬受補助機關、學校或團體本質工作,故除實際擔任授課人員,得依規定支領講座鐘點費外,校內人員不得於計畫中支領下列經費:
(1)出席費(2)稿費(3)審查費(4)工作費(5)主持費(6)引言費(7)諮詢費(8)訪視費(9)評鑑費(10)加班費等相關酬勞。
問題: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可否發放獎金、獎品、紀念品或禮品
答案:1、需經教育部核定經費項目為準。
2、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相關管理措施及改進方案」規定不得編列紀念品、禮品或宣導品之經費。但必要頒發之獎品及依國際禮儀致贈外賓之禮品,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