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綜合大學寒暑假圖書互借實施要點

單位:法令規章
參考連結:https://lis.thu.edu.tw/web/laws/list.php?lang=zh_tw

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八日私立綜合大學圖書館合作第二次會議通過

一、宗旨:

中國文化大學、中原大學、東吳大學、東海大學、逢甲大學、淡江大學、輔仁大學、靜宜大學等八所私立綜合大學圖書館為共享資源,試行開放合作館教職員生於寒暑假期間借書,特訂定本實施要點。特訂定本辦法。

二、互借要點:

(一)對象:以在校生及專任教職員為限,應屆畢業生不受理當年暑假借書。

(二)借書時間:於寒暑假期間各館開放時間內辦理。 

(三)借閱冊數及期限:每人以三冊為限,採寒假、暑假固定借期,依各館規定 辦理,不得續借。

(四)預約、逾期罰款、賠償…等,依各館規定辦理。

(五)借書手續:填寫合作館「寒暑假圖書互借申請表」,經所屬學校圖書館簽章後,持學生證或服務證及申請表正本親自辦理。

(六)借出之圖書如貸方圖書館急需,得隨時通知借用人於指定時間內歸還。逾期未還比照借書逾期辦理。

三、借書逾期未還之處理:由貸方圖書館於開學後二週內提供名單,借用人就讀或服務單位圖書館須負責將書及罰款一併寄還。各館決定是否通知個人。

四、借用人前往合作館時,必須遵守合作館之各項規定,否則取消借閱權利,並通知借用人就讀或服務單位圖書館依相關規定處理。

五、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合作館協商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