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保險福利參考連結:http://upto.thu.edu.tw/qa/faq.php?mclass=20
1.可於每月15日前以書面向人事室提出申請,經福儲委員會核可後於次月起停止提撥。2.如因故暫停或終止提撥者,其先前提撥之儲金得選擇予以保留,於退休、撫卹或資遣時,依相關規定辦理給付。若選擇自願退出本制度者,應結清並提領自提儲金,但不得領取校提儲金。因暫停或終止提撥及退出本制度所衍生之損失及相關費用,應由參加者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