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用計畫人員與統一發薪相關問題3/3

單位:QA

問題:我是計畫人員,統一發薪日過了卻未收到薪資也不知道原因,請問應詢問哪個單位呢?

答案:您好!常見可能原因有以下:

(1)目前計畫經費顯示不足,不夠發薪。

(2)太晚送出出勤/學習紀錄,未跟上統一發薪作業時程。

(3)主持人未同意授權參加統一發薪。

(4)計畫人員未提供可供薪資匯款的銀行或郵局帳號,或帳號資料提供有誤。

請先準備好聘用您的校內計畫序號(6碼數字)與學號/員編,致電人事室計畫人員統一發薪承辦人員,承辦人員才可快速做查詢喔!謝謝!

問題:若計畫案要約用外籍生當兼任人員或是臨時工,需注意什麼問題?可以聘僱陸生工作嗎?

答案:

(1)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大陸地區學生在臺就學期間,不得從事專職或兼職之工作。。

(2)如欲約用外籍生當「學生學習型兼任人員」,外籍生需持有「有效居留證」,並注意證件之有效居留期間,舉例來說:若有效居留期間至2024/07/31,則請只能先約用他最多至2024/07/31,若之後還要約用他,待外籍生取得更新居留證後再行後續約用。

(3)如欲約用外籍生當「學生勞僱型兼任人員」或「臨時工」,外籍生要持有「有效工作許可證(這很重要喔!)」,並請留意文件上的工作許可期間。

(4) 依就業服務法第 50 條規定,僑生或外籍生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週工時不得超過20小時。

問題:聘用計畫人員,如何估算計畫經費應支出的相關雇主負擔保費?

答案:請至人事室網站下載相關資料參閱,人事室網站\>人事資訊\>勞健保費級距表\>「東海大學勞保、勞退金及健保每月個人與單位負擔費用對照表」、「兼任人員雇主負擔保費估算範例」

人事室網站相關連結:https://upto.thu.edu.tw/web/downloads2/list.php?lang=zh_tw&cid=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