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際合作服務說明 (不用親自到對方館)

單位:圖書館際合作

館際合作(跨校借書及文獻複印)

您在本校圖書館無法取得所需的資料時,即可透過圖書館所提供的「館際合作」服務向其他圖書館或資料單位申請資料複印或是借閱圖書。

首先,需查詢聯合目錄才能得知哪些圖書館典藏你所需要的圖書、期刊

\[不用親自到對方館\]

本校無購置的館藏資料(書籍、期刊、學位論文等),可透過本服務系統(https://ndds.stpi.narl.org.tw/index)向外館申請取得。

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NDDS):https://ndds.stpi.narl.org.tw/index

111學年度全校補助額度 54,000 元,額度用畢後敬請自費。

本校教職員生(有效讀者)補助原則如下:

  1. 專任教師:全額補助
  2. 兼任教師/退休教師:2000元
  3. 碩博士生:1000元
  4. 大學部:500元

註1:校內職員因公務申請亦可補助

註2:補助不含逾期罰金

  1. 註冊帳號(帳號需為身分證字號) \> 收到審核通過信件 \> 開通帳號
  2. 確認欲申請資料本館無館藏
  3. 確認欲申請資料之其他館藏地
  1. 提出申請
  1. 靜待申請件受理、寄出,約2-7個工作天不等
  2. 收到取件通知後,憑「學生證/服務證」到館取件
  1. 準時還書!(複印件毋需歸還)
  1. 本服務限本人申請,請勿出借帳號供他人使用。如有帳號外流之疑慮,系統將寄送重設密碼通知
  2. 申請NDDS過程如有任何疑問,請先與本校館際合作負責人聯繫,切勿自行聯繫對方圖書館
  3. 申請他館借書,請避免劃記、摺頁、壓書等動作
  4. 將不定期清除畢業離校/離職離校者帳號,休學之讀者將暫停使用效期。如有疑問,請聯繫館合負責人
  5. 非本校之有效讀者或校友,如欲申請NDDS,請洽各縣市公共圖書館

讀者服務組 參考櫃檯 \#28710

讀者服務組 館際合作負責人 \#28710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