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生招生管道持香港、澳門學校學歷報考之錄取生,應繳交報到文件如何驗證?

(一)   經香港或澳門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印之學歷證件。

(二)   經香港或澳門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印之歷年成績單。

(三)   修業起迄期間之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須有地區別)一份。

(四)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04-23598900本校招生策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