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辦理學生校外實習有哪些責任與義務?
單位:海內外實習
- 學校各系(學位學程)應建立校外實習管理制度,接洽實習機構並簽訂實習契約。
- 協助實習機構遴選分發實習學生。
- 針對實習學生實施職前及工安教育,並辦理行前座談會,詳細說明有關校外實習規定及生活作息等注意事項,俾讓參加校外實習學生瞭解並遵循。
- 負責督導或輔導其選派之實習學生,確實遵守實習單位之工作規定,並辦理學生意外保險及平安保險。
- 針對實習學生之專業能力,協助實習機構研擬實習相關教學,定期巡迴輔導或電話聯繫實習機構以監督及瞭解學生實習情形。
- 協助實習學生實習期間之生活輔導與問題解答,並審閱實習學生實習作業、報告及評量校外實習成績。
- 實習學生實習表現不良者,經輔導而未改善時,得由各系(學位學程)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協助轉換實習機構,並以一次為限。
- 與實習機構共同協助實習學生處理實習時所面臨的問題。
- 建立與實習學生及實習機構的溝通協調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