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海內外實習
同學在實習過程中遇到被廠商要求必須配合加班、不給休息時間、實際實習內容和實習計畫有很大的差異、合作機構積欠薪水等狀況,這些都是不合理的甚至有可能違法。同學如果遇到類似的狀況,應該要立即和系科輔導老師反映遭受到不合理的實習情況、持續時間、合作機構的反應等,讓學校輔導教師 做後續處理及協商的參考。
如果合作機構在經過學校出面協調後仍未改善,同學要儘速告知學校輔導 教師並啟動合作機構轉換作業。後續在學校及輔導教師的協助下,在原來的合 作機構辦妥離職手續並轉換至新合作機構繼續完成實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