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實習機構有哪些權利義務?

單位:海內外實習

  1. 給予實習學生所擔任職務之必要訓練。
  2. 協助實習輔導老師瞭解實習學生實習狀況。
  3. 實習期間協助實習學生之生活管理及專業知能輔導,並協助評量實習學生之實習成績。
  4. 依實習機構需求提供實習機會與名額,並自校方推薦學生中遴選實習生。
  5. 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表現不良者,由校外實習機構會同學校各系(學位學程)實習輔導老師處理之。
  6. 提供實習學生參與公司所辦理的相關教育訓練的機會。
  7. 適時向學校告知學生的實習狀況。
  8. 安排之實習內容不得影響到實習學生健康及安全。
  9. 當學生實習產生適應問題時,經輔導仍未獲改善時,得經學校同意,轉換至其他單位繼續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