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薪資待遇
參考連結:http://upto.thu.edu.tw/qa/faq.php?mclass=20
教學單位可使用核定之助教員額,聘用2位以上之研究生取代之,其待遇為每使用一員額者,每月以30600元分發給聘用之多位研究生,並視實際工作月數給予,每年最多發放12個月。
例如:甲系可聘用助教員額為5人,實際聘用專職助教4人,尚有一員額改聘用5位研究生協助教學及研究。其待遇為以每月30600元,由該系依工作量比例分配給5位研究生,若5位研究生工作量比例相當,則每位研究生每月得支領30600元÷5人=6120元,若該系所聘研究生每年實際工作10個月,則僅可支領10個月。